政协委员建言防范中小企业信贷担保风险
发布时间:2014-03-11     作者: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浏览量:1673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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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梅俊彦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较发达地区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受到多位政协委员的重视,他们在提案中对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信贷担保链风险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据了解,2012年以来,温州等地诸多中小企业因互保联保陷入困境,一些主业发展较好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企业受到牵连。这导致发达地区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增长过快。有委员认为,这影响了金融秩序安全和实体经济发展。

  部分地区中小企业陷担保困境

  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赵光育在《关于高度重视较发达地区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提案》中指出,在2013年,经济发达地区的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增长过快,上海、江苏、浙江占比接近全国60%以上。

  担保链、过度投资等是不良贷款形成的主因,担保链风险已经成为目前信用风险的主要成因,并有向第二级甚至第三级担保链蔓延的迹象。

  政协委员熊贵立在《关于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信贷担保链风险的提案》中也提到,2012年以来,温州等地诸多中小企业因互保、联保陷入困境,一些主业发展较好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企业受到牵连,影响了金融秩序安全和实体经济发展。某些城市在银行贷款的企业80%以上参与了互保联保。温州某商业银行保证类贷款占担保贷款比例为59%,占全部对公贷款的58.4%。

  熊贵立表示,在经济下行周期,担保链上的大部分企业面临资金紧张、经营压力大的困难,对风险的承担和化解能力下降,单个企业的风险有可能传导到其它企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风险快速扩散。担保企业风险有向实体经济传递的趋势,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不良贷款余额最高。

  熊贵立认为,金融机构的“抽贷”行为成为上述现象的“催化剂”。出于“理性经纪人”考虑及风险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对企业预警收贷,无异于雪上加霜。

  熊贵立指出,受近年来金融案件数量激增、民间借贷与银行借贷案件相互交织等各类因素影响,银行主要依赖司法途径处理不良资产的难度仍然较大,缺少市场化、商业化、多样化的处置方式,债券资产转让范围有待拓宽,这些问题亟待重视。

  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

  针对上述问题,赵光育和熊贵立开出各自的“药方”。其共同点是做好防控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工作,防范担保链风险引发企业倒闭潮。

  赵光育建议合理设定银行的考核和问责制度,采取更加灵活的不良贷款应对和处理措施;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推进结构调整,避免“一刀切”加剧银行风险;对于经营仍可维持的困难企业,可实施一定的信贷救援措施,尽可能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赵光育还建议加快担保方式创新和信用贷款试点,着力推动小微企业还款方式创新等。同时希望拓宽不良资产处理渠道,完善市场信用体系等。

  熊贵立则建议人民银行、银监会以及各商业银行总行探索建立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和建立跨行合作风险处理机制;对于受牵连的优质企业,银行延缓起诉时间和查封行为,给企业缓冲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