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确定2016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范围
发布时间:2015-10-22     作者: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来源: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量:1195   分享到: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西安市2016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范围的通知

  市工信发〔2015〕156号

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促进局(经贸局、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西安市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西安市贯彻〈中国制造2025〉实施意见》,兑现《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5〕11号文件)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扶持和激励作用,集中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2016年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突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互联网+智能制造、工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促进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加大投资,提升规模,加快发展,加大工业招商力度,进一步增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后劲。为便于各区县、开发区做好2016年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2016年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范围通知如下:

  一、奖励补助类

  (一)地产品配套奖励

  我市大中型企业全年配套使用本地企业产品在5000万元以上的,以上一年度地产品实际采购结算额为基数,对当年新增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部分分档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我市提供配套产品的中小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以企业上年度提供的配套采购额为基数,对当年新增部分按1%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二)企业扩大产销奖励

  对龙头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支持加快转型升级,确保规模和效益双提升。对年产值首次突破100亿元,且增速超过当年全市平均增速的工业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年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且增速超过当年全市平均增速的企业,按照当年新增产值的万分之五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年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班子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三)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奖励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

  (四)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对产品有销路、市场前景好、产值增长快、拉动作用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本年度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五)企业技术中心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

  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奖励。

  (六)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奖励

  选择一批技术先进、产品畅销、管理规范,三年内产值可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重点支持。对已列入2015年高成长性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对其阶段性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的继续扶持,未达到的暂停扶持。

  (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业务补助

  对被认定为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机构,参照其上年度服务本地企业的数量、满意度、纳税贡献等因素,按服务成本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八)中小企业20强奖励

  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重点对其发展实力、创新能力、社会贡献、安排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中小企业20强”,每户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九)担保补贴

  对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担保机构,按其年平均担保额分档给予补贴。

  (十)两化融合企业奖励

  对评定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和认定为市级两化融合典型示范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一)其它奖励

  包括军民融合奖励、税收大户奖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奖励等。

  以上涉及奖励补助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限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

  二、项目扶持类

  (一)新建项目

  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引导投资者投资我市工业领域。重点支持符合《西安市贯彻中国制造2025实施意见》确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与食品饮品等发展重点产业的新建企业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围绕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高端装备产业化等方面,支持和引导我市工业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企业围绕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水平实施的技术改造,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支持企业开发生产绿色产品,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支持企业运用自动识别、在线监控诊断等技术设备实施技术改造,推动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溯源系统,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支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进入工业园区发展。

  (三)智能制造(两化融合)项目

  围绕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融合发展,支持引导工业企业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动生产过程智能化,全面提升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重点支持工业企业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技术渗透和驱动能力创新,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加快推动生产装备、生产过程、企业管理和营销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促进企业提高敏捷制造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四)互联网+智能制造支撑服务项目

  围绕加快推动我市工业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支持引导为工业企业智能制造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的企业发展。重点支持提供工业云平台、云计算平台(paas、saas、iaas)、工业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公共支撑服务示范项目;支持工业信息技术、工业软件(包括嵌入式软件、工业控制软件、IC设计、企业资源管理软件或者行业软件)、工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五)中小企业成长项目

  围绕壮大我市工业经济规模,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重点支持和培育市场前景好、成长性较强、有发展潜力、已进入我市工业园区尤其是各类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的中小企业,通过支持企业“专、精、特、新”方向技术改造项目,促其加快成长,提升规模。

  以上项目扶持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限详见《西安市2016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随后印发,并在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告)。

  三、区县工业园区发展类

  重点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多层标准化厂房及围绕标准化厂房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

  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限详见《2016年度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随后印发,并在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告)。

  四、重大工业招商类

  对从我市区域外引进的重大工业招商项目,采取市政府“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奖励支持。

  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限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22日